我所以為的故鄉
我對故鄉沒什麼感覺。 待得久住得喜歡的地方自然會變故鄉。 但還沒開始工作定居之前, 以前住過的許多地方都有很大變化了, 都不再能歸屬了。
我到國中畢業為止, 住的地方都差不多。 但有搬過一次家, 差一、二個街區而已。 但國小同學國中就幾乎沒聯絡了。
國小國中我對周圍算很熟, 也算不熟。 很熟是我放學會在周圍走來走去, 也會為了買東西吃跑很遠。 但這段距離是以走路很遠, 騎腳踏車很近。
我到高中就到台北市讀, 離開了原本的生活圈。 而且我在高中也沒有培養新的生活圈, 因為我的觀念沒有改變, 還是像國中一樣只知道唸書, 或是社團,但那根本不叫社團。
我也不會去外面吃或遠一點的地方吃, 就只會走到北車而已。 那段時間不太吃晚餐, 就錯過很多熟悉的機會。 同時家裡附近隨著時間也有些改變, 回來才發現已不是我熟悉的地方了。
然後就是出外唸大學, 一去又是一、二年, 回來根本人事已非。 有點把大學當作家了, 因為成大比較特殊, 會和台南高度重疊, 和其它大學不太一樣。
大學不是自然的產物, 是因為政府有意為之, 把一群人聚集起來的結果。 根本沒有人能夠長居在此, 想把大學當家是不可能的, 除非你成為教職員, 成大還有成為 當地人 這一途。
而同學的感情,雖然是真得, 但也有點人造味道, 一群人無緣無故整天聚在一起, 除了學校,還真沒這個機會。 學校還真是最適合交朋友、談戀愛的地方。
不過成為教職員就必需面對學界、政界的黑暗面, 看看我母校成功高中的行政被唾棄到什麼程度。 但對教職員來說,學生都是過客,他們才是主體, 因此學生和教職員如果都過度以自我為中心,就會有很多衝突。 而教職員沒差,反正幾年學生就畢業了,他們又清靜了。
我可以理解故鄉的想法, 只是我已經沒有故鄉了。 我認同整個台灣的紛圍, 但我沒有一個熟悉的地方可以稱為故鄉。 我能認同的是 家 , 對我來說, 有舒服的床的地方稱作家 。 我現在的家是宿舍,或說宿舍的床。 但在畢業後,還是必須離開, 宿舍的床再舒服,也不可能永遠住宿舍。
成大畢業後來交大唸碩士,又要重新適應一個地方。 在這個陌生的地方,才覺得想念台南, 甚至比起台北還是喜歡台南。 但台南成大的宿舍已經沒了, 室友各奔東西,房間也住進了新的房客, 現在勉強只剩社辦,但我又不是睡社辦的那種人。 所以沒有睡覺的地方了,台南已經稱不上家了。